秦简《酒令》是秦代酒席宴上所作的诗歌,写在一枚竹牍和两枚木牍上,三、四、七言杂用,语言通俗,既有民间歌谣的特征,又不乏文学性。就其文体而言,有学者认为,《酒令》是诗赋体韵文,“有‘饮不醉非江汉也,醉不归夜未半也’之语,生动风趣,应该是秦人饮酒时的劝酒歌谣。内容上,相较于贵族高雅的宴饮活动,这四首小诗则与人民日常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,风雅不足却有谐趣,属通俗文学,传达出秦代人民的人生态度与文化气质。
不日可增日可思,检检(鬑鬑)柀(披)发,中夜自来。吾欲为怒乌不耐,乌不耐,良久良久,请人一桮(杯)。黄黄鸟邪,醉(萃)吾冬栂(梅)。
此句中古人真切地感受到寿命的短暂,感慨剩下的时光已经不多了,回首往事,怅然若失。下句诗人感情仍然苦闷,甚至因有人打搅而欲发怒,带有往事难以释怀的消沉、愁苦的情感倾向。
饮不醉,非江汉殹。醉不归,夜未半殹。趣趣驾,鸡未鸣殹天未旦。
言饮酒酣畅,通宵达旦,直到天快亮才回家。该首诗可视作纯粹宴饮活动的记录。
一家翁濡(妪)年尚少,不大为非勿庸谯(憔)。心不翕翕,从野草斿(游)。
此句是表示心愿,用法类似张良“愿弃人间事,从赤松子游耳”,意思是说,愿如野草随风倒,无可无不可。诗人重在说明身正且内心坦荡,因而无所顾虑,传达出一种洒脱且任随自然的人生态度。
第一首诗趋于苦闷,试图借酒浇愁,第二、三首则更为洒脱、酣畅。可见现实与人生,在酒诗中不独是一片乐土,也隐含沉醉状态下个体生命对现实的悲哀。较之前代饮酒诗,秦简《酒令》有较为明显的转变,战国时代的两首《蟋蟀》,反映的是上层士大夫的饮酒活动,《酒令》则为人民日常生活饮酒记录,故而虽都有生命感慨的意味,但前者指向上层社会,而后者普通民众的意味更加强烈。因此,围绕酒进行的诗歌创作,从展现早期的礼仪生活和秩序精神,演变成后来的反映个体情感,写与朋友的往来聚饮,写饮酒前的苦闷感伤与借酒消愁,写通宵达旦畅饮,写人生态度,生活意象与情感世界跃然纸上,多了一份洒落人生的意味,颇有后世诗酒风流的韵致,但与后世诗酒风流相比,诗的兴味与酒的兴味尚未达到完全融合。
作为出土文献,秦简《酒令》以其文本材料方面的价值,提供了研究诗酒风流的新的材料,补足先秦至汉代诗酒风流发展过程中材料不足的缺憾,可以说是诗酒风流的源头。秦简《酒令》为研究早期诗酒风流演变提供了新的文本材料,可见诗酒风流虽显于魏晋,但早在先秦饮酒诗中就已有萌芽。《诗经》中的饮酒诗重在表达礼乐精神,偶有个体意识流露,但未成主流;战国竹书《耆夜》即酒而抒忧生之嗟,虽个体意味浓厚,但带有一定的政治目的,且文学性不强,诗与酒的结合还不具有风流意味。秦简《酒令》转变较为明显,具有快意人生与生命悲剧感的双重蕴藉,初步具有诗酒风流的意味。